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充实城市执法管理整治力量,根据第十四届人民政府38次常务会议精神,面向社会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编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招聘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人数
                    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生24名,女生6名),不限专业。
                    (二)岗位职责
                    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市容环境、公共秩序等政策要求;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动态监督责任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违规搭建等行为进行现场劝阻和制止;对拒不配合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并协助后续处置;协助城管执法人员监督落实“门前六包”责任,督促商户整改违规行为;清理非法小广告,维护公共设施及绿化带整洁。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理塘县户籍(于2025年3月1日后迁入无效)。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年龄为18岁以上35周岁以内(即1990年6月1日以后,2007年6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城市执法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政治立场不坚定,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
                    6.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未取得职位要求学历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执法行业的情形。
                    五、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加分因素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1、英烈子女、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和因公伤残子女(二代内),折合分加3分。
                    2.退役军人折合分加1分。
                    3.与理塘县签订甘孜州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折合分加 1 分。
                    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进入面试环节前一天自行到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证原件审核,加分佐证材料由考生现场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否则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未进行加分资格证原件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该环节。
                    六、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8:00至7月16日22:00截止。
                    2.报名网址:http://39.100.51.145:10036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收费标准:网上报名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缴费。报考者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18:00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局办公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50元/人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人面试考务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应急处理能力、沟通技巧及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付。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招聘单位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复检)中出现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直接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政治政审及公示
                    (一)政治审查
                    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征求理塘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公示
                    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管理、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招录,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由县住建局负责管理。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标准发放薪酬,将编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编外城市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真实,并保持畅通。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工作组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通知,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组将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公告由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理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塘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理塘县纪委监委机关:0836-5322316
                    咨询电话: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6-532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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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理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6-5323535